近日,江苏宜兴发生了一起因电鱼导致的悲剧。邻居张某和王某相约电鱼,过程中王某不幸落水溺亡。事后,王某的家人将张某告上法庭,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、丧葬费等费用,合计118万余元。
法院审理认定,电鱼行为违法,双方均有过错。王某事前饮酒且是活动发起者,应负主要责任;张某作为参与者,对损害的发生起到一定作用。最终,法院判决王某自行承担80%的责任,张某承担20%的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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